何谓企业执行力?其实,就是贯彻战略意图,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。它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,是把企业战略、规划转化成为效益、成果的关键。
励志大师们往往乐意以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来比喻执行力,并以一系列的假设而为能事——当企业员工对工作的难易程度、待遇的高低、工作环境的好坏等斤斤计较、怨声载道的时候,他们有没有经常进行自我反省:与社会提供给我的回报相比,我是否付出了足够的努力?我足够敬业吗?如果让我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,我能吗?
事实上,在当时美国总统一筹莫展的时候,罗文之所以能够出任“信使”,其实还是缘自他人的举荐:“有一个名叫罗文的人有办法找到加西亚,也只有他才找得到。”
因此,如果执行力就是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,那么就可以说,那位举荐人完全不具备执行力,因为他推卸掉了自己担当“信使”的“责任”。但事实是,举荐人自知无法胜任才推荐了不可替代的罗文;也正因为罗文的无可替代,明智的美国总统才会孤注一掷地派出罗文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。
所以,所谓的执行力并不是盲目地授权以及由此产生的盲目地执行,更不是励志大师们所津津乐道的偏激的“让我‘把信送给加西亚’我就‘把信送给加西亚’”的“惟命是从”。事实上,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至少需要两个关乎执行力的条件:其一是方向和目标,把信送给“加西亚”而不是其他的第三方;其二是执行人,选派最合适的“送信人”罗文。
也许,诚如励志大师们所举出的例证——据统计,在世界500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中,从西点军校毕业的董事长有1000多名,副董事长有200多名,总经理以及董事以上的高层管理者有5000多名。这的确是当今任何一个商学院都无法企及的辉煌,但如果就此说军人的执行力成就了他们未免为时过早,因为翻开古今中外的战争史,无论正义邪恶,双方都有至少有过绝对执行的高执行力,但“战争罪人”也在此中产生,正所谓“方向错了,跑得越快,损失就越大并越难以挽回”。
因此,在拿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忽悠企业执行力的时候,还请这些所谓的励志大师们口下留情,给大家留些思考的机会和时间!因为,执行力,首先应是管理层团队的执行力及管理体系和文化氛围的塑造;其次才是个体的、具体的、狭义的执行力理念和技能的提升。
而且,与“把信送给加西亚”历史背景截然不同的是,如今,在不同的治理机制和企业文化下,个体层面的执行力也并不完全是个人的能力问题。譬如,公司提供的资源根本不足以达到既定的目标,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不合理或未能落实,协同作业的人员并不具备相当的执行力或相互掣肘等,都会制约个体执行力的发挥。
而这些因素,正是管理层执行力的体现。缺乏应有资源,既定目标本身不可行,却“只问结果,不问过程”地强调执行力,只能让员工个人或分公司走入偏门,虚报业绩;俗话说得好,“兵熊熊一个,将熊熊一窝”,在一个管理层执行力欠缺的环境中, 任何一个员工想落实自己的执行力,都将是很困难的,即便其个人执行力再强,也将因整体执行力不佳而使执行效果大打折扣。
当然,员工对个人执行力和公司执行力的提升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。但相比较而言,公司的执行力是第一位的,员工的执行力是从属的。所以,倘若再有员工抱怨时,那么,作为管理层,就不应简单地动辄要求员工反省了,而是自己要进行深刻反省:在为员工提供更富竞争力的薪酬、可持续发展的培训等方面,我是否付出了足够的努力?我对员工的现状和前途足够负责吗?我找到了最合适的“送信人”并要求他把信送给“加西亚”了吗?
本文选自《企业管理》杂志